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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fā)票進項稅額什么情況不能抵扣?

2022-12-12 07:52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增值稅發(fā)票進項稅額什么情況不能抵扣? 
 

增值稅發(fā)票進項稅額什么情況不能抵扣?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購進固定資產(chǎn);

  (二)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三)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六)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購進免稅農(nóng)業(yè)產(chǎn)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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