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增值稅 > 正文

應交增值稅與預交增值稅如何區(qū)分?

2022-07-29 08:54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應交增值稅與預交增值稅如何區(qū)分?
 

應交增值稅與預交增值稅如何區(qū)分?

1、應交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是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活動本期應交納的增值稅."應交增值稅"專欄科目主要用于預繳當月增值稅額,一般適用于兩種情況:一個月內需分次預繳的情形(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輔導期管理納稅人超限量購買專用發(fā)票.

2、預交增值稅

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適用于四類特殊業(yè)務的會計處理,即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chǎn)、提供不動產(chǎn)經(jīng)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和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chǎn)項目等業(yè)務.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應交增值稅與預交增值稅如何區(qū)分】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wǎng)”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wǎng)站認證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