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增值稅 > 正文

殘疾人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2022-06-02 05:52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殘疾人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殘疾人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納稅人本期應退增值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期應退增值稅額=本期所含月份每月應退增值稅額之和

  月應退增值稅額=納稅人本月安置殘疾人員人數(shù)×本月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

  月最低工資標準,是指納稅人所在區(qū)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jīng)省(含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納稅人本期已繳增值稅額小于本期應退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內(nèi)以前納稅期已繳增值稅額扣除已退增值稅額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jié)轉(zhuǎn)本年度內(nèi)以后納稅期退還。年度已繳增值稅額小于或等于年度應退稅額的,退稅額為年度已繳增值稅額;年度已繳增值稅額大于年度應退稅額的,退稅額為年度應退稅額。年度已繳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不得結(jié)轉(zhuǎn)以后年度退還。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殘疾人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wǎng)”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wǎng)站認證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