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的增值稅如何征收?
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可以免征增值稅,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guī)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guī)定.任何地區(qū)、部門均不得規(guī)定免稅、減稅項目.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農產品的增值稅如何征收】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