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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沒有銷項認證的專票不需要填報?

2020-12-02 12:34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本月沒有銷項認證的專票不需要填報?


       本月沒有銷項認證的專票不需要填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yè)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不管本月有沒有銷項,均應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注意: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認證專票發(fā)票的,當月申報期限內并且未申報前,勾選確認的當月申報抵扣;其他方式認證專票的需要在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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