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無償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guī)定的通知》指出,細則所稱的"贈與"是指如下情況: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yǎng)義務人的.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yè)的.
因此,公司間無償劃轉資產不屬于上述兩種情況,應繳納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