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增值稅 > 正文

增值稅科目怎么設置與運用?

2020-07-13 09:52     來源:中國會計網     

增值稅科目怎么設置與運用?

一、小規(guī)模的增值稅科目設置

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1)、不在本科目核算的

納稅人(包括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的金融商品轉讓以及代扣代繳業(yè)務對應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不通過本科目,而是直接通過"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和"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

(2)、本科目核算內容

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既用來核算計提數(shù)(貸方),也用來核算實際繳納數(shù)(借方),還用來核算預繳數(shù)(借方).

(3)、強調:小規(guī)模不設置專欄,直接以本科目核算

《22號規(guī)定》提到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10個專欄,前6個余額在借方,后4個余額在貸方.

注意,一般納稅人才使用這些專欄.

這是小規(guī)模與一般納稅人的明顯區(qū)別!

2、"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fā)生的增值稅額.

3、"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

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注意,本科目期末應該為零.

增值稅科目怎么設置與運用?

二、征收率

1、征收率---涉及不動產、差額征稅:5%

2、征收率---除不動產、差額征稅以外:3%

3、特例---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2%

三、小微的會計核算

小微企業(yè)是增值稅概念,而且只適合小規(guī)模,不包括一般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yè)是所得稅概念.

1、代開專票不能退稅的核算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第三條: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貨物運輸業(y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fā)票全部連詞追回或者按規(guī)定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很顯然,在一般情況下,納稅人代開的專用發(fā)票全部聯(lián)次不會追回或紅沖,那么代開專票的預繳稅款就是應該交的,不能退稅.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jù)/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按照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2、按月核算收入與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jù)/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按照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不過,這些附加稅也可以不按月計提,簡單些.

注意:小微企業(yè)月末沒有增值稅結轉.

3、季末,能享受小微企業(yè)優(yōu)惠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yè)外收入

如果按月計提了附加稅,則需要紅沖(所以有點麻煩)

借:稅金及附加(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紅字)

4、季末,因超標而不能享受免稅優(yōu)惠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站認證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