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號規(guī)定,2016年3月1日起,稅務部門將對全國范圍內的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fā)票認證。為啥僅對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fā)票認證?稅務局根據哪些信息評價納稅信用?對A級納稅人還有什么其他激勵措施?圖解里都講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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