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中級會計職稱資格審核通知

2018-10-29 16:39     來源:青海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     

2018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已公布,青海中級會計師考生請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8日,攜帶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從事會計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xù)。

關于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青?紖^(qū)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8〕1號)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8〕15號)要求,我省將對2018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以下簡稱中級資格成績合格人員),請中級資格成績合格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抓緊提交本人資格審核相關資料,F就有關審核事項通知如下:

一、 審核程序

中級資格成績合格人員按照報名考試所屬地將審核資料提交各市州財政局考辦(青海油田考辦),由各考辦進行中級資格初審,初審情況匯總上報省考辦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考生由省考辦統(tǒng)一上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二、 審核時間

初審時間: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8日

三、 審核報名條件

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荚嚭细袢藛T審核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考試合格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四、 審核資料

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從事會計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審核通過的考生隨后將發(fā)放中級資格證書,對提交虛假審核材料的人員,取消當年考試成績,并記入誠信檔案,5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職稱考試。

五、 各市州考辦審核地點及聯系電話

西寧市    西寧市財政局會計局  電話:0971-6310707

海東市    海東市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974-8513539

海北州    海北州財政局綜合科  電話:0970-8644022

黃南州    黃南州財政局監(jiān)督科  電話: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財政局會計局  電話:0975-8381472

玉樹州    玉樹州財政局監(jiān)察科  電話:0976-8822413

格爾木市  格爾木市財政局     電話:0979-8412752

青海油田  青海油田人事處     電話:0937-8922385

六、 中級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請務必在審核期內到指定考辦進行資格審核,因考生逾期未提交審核資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審核通過人員證書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青海的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的通知。

 

青海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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