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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總分機構名單的通知

2019-01-14 10:17     來源:財政部網站      作者:財政部稅政司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經研究,我們對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總分機構名單進行了調整,F(xiàn)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鐵路運輸企業(yè)

  (一)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3111號)的附件1,變更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機構。

  (二)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3111)附件2,增補、變更、取消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分支機構。

  (三)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的補充通知》(財稅〔201454 )的附件,變更、取消本通知附件3所列的分支機構。

  (四)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1587 )附件2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1767 ) 附件1,變更本通知附件4所列的分支機構。

  上述增補和變更的鐵路運輸企業(yè)分支機構,自提供鐵路運輸服務及相關的物流輔助服務之日起,按照財稅〔2013111號、財稅〔201454號、財稅〔201587號和財稅〔201767號文件的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上述取消的鐵路運輸企業(yè)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2、附件3列明的取消時間起,不再按照財稅〔2013111號和財稅〔201454號文件的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二、航空運輸企業(yè)

  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航空運輸企業(yè)總分機構增值稅計算繳納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86號)的附件2,增補本通知附件5所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

  上述增補的航空運輸企業(yè)總機構和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5列明的匯總納稅時間起,按照財稅〔201386號文件的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

  

附件下載:

1:分支機構名單(一).docx
2:分支機構名單(二).docx
3:分支機構名單(三).docx
4:分支機構名單(四).docx
5:總分機構名單(五).docx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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