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審核時間11月3日-11月24日

2021-11-19 17:35     來源:中國會計網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后報名資格審核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縣財政局、洋浦財政局,各考生:

按照《海南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海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海南考區(qū)考后報名資格審核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參加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2021年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科目考試成績分別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2020年、2021年兩年3科目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資格審核時間及資料

需要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請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在確認本人符合2021年度或2020年度(兩年3科目考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海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的報考條件后,務必于2021年11月3日至11月24日期間,攜考試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簡稱“考生信息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公章必須與報名表上填寫的單位一致;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和電子掃描件,前往報名資格審核點進行現(xiàn)場審核(報名資格審核點詳見附件)。

三、資格審核地點

“考生信息表”中,“報名點名稱”選擇省會計學會的考生,請到省會計學會進行資格審核;選擇各市縣財政局的考生,請到相應的市縣財政局進行資格審核。符合資格審核的考生,未按本通知規(guī)定的審核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視同自愿放棄資格審核,考試成績無效。

四、其他事項

(一)申請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需對本人提供信息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報名資格審核中發(fā)現(xiàn)偽造學歷、提供虛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違反相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的考生,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等處理。

(二)需補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請登錄網站: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z31.jsp打印。資格審核截止日,網站同時關閉。

(三)通過2021年度中級考試資格審核,且考試成績達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公布的2021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考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頒發(f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四)各報名資格審核點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考辦關于考試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提高服務意識,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和考生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證件號、性別、出生年月、照片等)復核工作。

(五)各報名資格審核點現(xiàn)場資格審核確認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生個人信息有誤的,請將相關信息及時反饋省財政廳。

 

附件: 202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海南考區(qū)報名資格審核點

海南省財政廳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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