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委會公告〔2021〕8號
按照我國給予最不發(fā)達國家部分產品零關稅待遇的有關承諾,擴大與我國建交的最不發(fā)達國家輸華零關稅待遇的產品范圍,對原產于最不發(fā)達國家98%的稅目產品,適用稅率為零的特惠稅率。適用國家和實施時間根據(jù)我與相關國家的換文進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另行公布。
附件:98%稅目產品特惠稅率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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