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車船稅申報納稅的溫馨提示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9-01-03
尊敬的納稅人:
近期,接部分納稅人電話咨詢有關支付寶、微信公眾號(非稅務部門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申報繳納車船稅事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的規(guī)定,現(xiàn)就相關事項提示如下: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目前,我省稅務機關除委托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車船稅外,沒有委托其他機構或公司代收車船稅。在此鄭重提醒納稅人,請通過合法渠道申報繳納車船稅,避免造成財產損失,在申報繳納車船稅過程中,如有疑問或發(fā)現(xiàn)違法征收車船稅行為,可撥打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或舉報。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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