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鷹潭市稅務局關于掛牌后有關稅收業(yè)務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鷹潭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 2018-07-0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確保國家稅務總局鷹潭市稅務局(以下簡稱“鷹潭市稅務局”)掛牌后稅收業(yè)務有序銜接、平穩(wěn)運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鷹潭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鷹潭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相關稅務稽查事項,由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鷹潭市稅務局稽查局承繼辦理。
二、單位和個人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需要向市級稅務機關檢舉的,可采用書信、互聯網、傳真、電話、來訪等形式,向鷹潭市稅務局稽查局檢舉。鷹潭市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鷹潭市月湖區(qū)勝利東路188號;受理部門:綜合選案科;舉報電話:0701-6436151;傳真:0701-6436155。
三、原鷹潭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直屬稅務分局、鷹潭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鷹潭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局、鷹潭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局暫以鷹潭市稅務局名義對外執(zhí)法和服務,辦公地址暫保持不變。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鷹潭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