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8-08-15
根據(jù)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大企業(yè)稅收服務和管理局)、第二稅務分局于8月15日掛牌。為確保掛牌后各項工作平穩(wěn)有序運行,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稽查局、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大企業(yè)稅收服務和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為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的派出機構。
二、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大企業(yè)稅收服務和管理局)承接原山西省國家稅務局大企業(yè)稅收管理處、山西省地方稅務局大企業(yè)稅收管理局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大企業(yè)稅收服務和管理局)辦公地址:太原市水西門街23號,郵政編碼:030002。
三、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承接原山西省地方稅務局直屬一分局稅收征管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辦公地址:太原市水西門街18號。郵編:030002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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