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各區(qū)、市(縣)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 2018-07-05
根據(jù)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為確保我大連市各區(qū)、市(縣)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wěn)有序運行,現(xiàn)就新稅務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各區(qū)、市(縣)新稅務機構于2018年7月5日掛牌,承繼原各區(qū)、市(縣)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管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yè)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各區(qū)、市(縣)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原各區(qū)、市(縣)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分局)、稽查局、辦稅服務廳暫以所屬新稅務機構名義對外開展業(yè)務工作,原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新稅務機構名稱及辦公地址詳見《各區(qū)、市(縣)新稅務機構名稱及辦公地址》(附件1)。
二、各區(qū)、市(縣)新稅務機構另設辦公區(qū),共計137個。
辦公區(qū)名稱及辦公地址詳見《各區(qū)、市(縣)新稅務機構另設辦公區(qū)名稱及辦公地址》(附件2)。
三、各區(qū)、市(縣)新稅務機構掛牌后,納稅人在綜合性辦稅服務廳可統(tǒng)一辦理原國稅、地稅業(yè)務,實行“一廳通辦”。
辦稅服務場所、服務范圍、辦公地址、聯(lián)系電話詳見《辦稅服務廳名稱及辦公地址》(附件3)。
附件1各區(qū)、市(縣)新稅務機構名稱及辦公地址.
附件2各區(qū)、市(縣)新稅務機構另設辦公區(qū)名稱及辦公地址.
附件3辦稅服務廳名稱及辦公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各區(qū)、市(縣)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2018-07-05
一、《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各區(qū)市(縣)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總局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各區(qū)、市(縣)稅務局于2018年7月5日掛牌。為了保障機構改革平穩(wěn)有序開展,大連市稅務局在國家稅務總局32號公告基礎上,就各區(qū)、市(縣)稅務局掛牌后有關事項補充公告。
二、各區(qū)、市(縣)稅務局掛牌后,稅務行政執(zhí)法主體如何變化?
新稅務機構掛牌即意味著稅收執(zhí)法主體發(fā)生改變!豆妗访鞔_掛牌以后要以新稅務機構名稱開展工作。原大連市各區(qū)、市(縣)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的職責和工作由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各區(qū)、市(縣)稅務局承繼。
原大連市各區(qū)、市(縣)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稅務所(分局)、稽查局、辦稅服務廳暫以所屬新稅務機構名義對外開展業(yè)務工作。
新稅務機構要啟用新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原國稅、地稅機關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三、各區(qū)、市(縣)稅務局掛牌后,納稅人如何辦稅?
除了已經(jīng)整合的大連市網(wǎng)上稅務局和移動辦稅終端外,納稅人還可在綜合性辦稅服務廳統(tǒng)一辦理原國稅、地稅業(yè)務,實行“一廳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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