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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8-08-15 11:59     來源:中國會計網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       2018-7-5

  根據(jù)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公告[2018]1號),為確保我市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wěn)有序運行,現(xiàn)就我市各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于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辦公地址:湖州市體育場路99號,郵政編碼:313000。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另設仁皇山辦公區(qū),辦公地址:湖州市龍王山路518號,郵政編碼:313000。

  二、浙江省網上稅務局(網址:http://etax.zjtax.gov.cn/)于上線,該平臺整合了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的全部事項。納稅人使用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的賬戶和密碼均可以登錄辦理涉稅業(yè)務。

  納稅人在移動辦稅終端辦理原國稅、地稅業(yè)務的,辦理事項和途徑不變。

  三、自2018年7月5日起,納稅人在全市綜合性辦稅服務廳、浙江省網上稅務局可以統(tǒng)一辦理原國稅、地稅業(yè)務,實行“一窗通辦”、“一網通辦”、“主稅附加稅一次辦”。

  四、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于掛牌,承繼原湖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湖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稅費稽查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yè)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湖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湖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湖州市龍王山路518號,郵政編碼:313000。

  五、自,原湖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開發(fā)區(qū)稅務分局、湖州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湖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暫以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名義對外開展業(yè)務工作。原湖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湖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六、全市各縣(區(qū))稅務機構按稅務總局、省局、市局統(tǒng)一部署逐步分級掛牌后,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具體辦稅服務場所等改革有關事項由各地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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