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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國稅12366營改增熱點問題(二十七)

2018-06-22 10:18     來源:中國會計網     

廈門國稅12366營改增熱點問題(二十七)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裝修房產的裝修費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否需要分兩年抵扣?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裝修房產購進的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增加房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應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一般納稅人)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是否必須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答: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一般納稅人)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如果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則必須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如果建設單位自行采購的材料不是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仍然適用財稅〔2016〕36號的規(guī)定,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納稅人出租附載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通信系統(tǒng)及配套設施,租金收入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附載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通信系統(tǒng)及配套設施,應作為建筑物或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租金收入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4、航空運輸企業(yè)收取的逾期票證收入和退票費收入如何征收增值稅?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已售票但客戶逾期未消費取得的運輸逾期票證收入,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納稅人為客戶辦理退票而向客戶收取的退票費、手續(xù)費等收入,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5、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yè)提供境外航段機票代理服務如何計算銷售額?

  答: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yè)提供境外航段機票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客戶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境外航段機票結算款和相關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其中,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fā)票或行程單為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6、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自2016年5月1日起,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免征增值稅。社會團體,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設立或登記并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會費,是指社會團體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許可的范圍內,依照社團章程的規(guī)定,收取的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和團體會員的會費。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服務性活動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繳納增值稅。

  7、商業(yè)企業(yè)向供貨企業(yè)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lián)系,且商業(yè)企業(yè)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該如何征稅?

  答:按會議展覽服務征稅。

  8、企業(yè)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地稅機關將其中的2%支付(或“返還”)給企業(yè)做為企業(yè)為稅務機關代扣代繳的收入,這部分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稅?

  答:按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征收增值稅。

  9、企業(yè)請家政企業(yè)上門提供辦公環(huán)境保潔服務,取得的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答:提供辦公環(huán)境保潔服務屬其他生活服務,取得的專用發(fā)票可以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10、會議打包服務含住宿、餐飲、場租能否統(tǒng)一按提供會議服務開具發(fā)票?

  答:會議場地出租及會場服務屬會議服務項目,可統(tǒng)一按照會議服務開具發(fā)票;住宿、餐飲屬兼營項目,應分項開具發(fā)票;會議打包服務含會議用品采購的,應按貨物銷售開票、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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