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青島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確定了嗎?

2019-01-23 11:17     來源:會計通     

山東省青島市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16日,補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26日-29日,現(xiàn)場審核時間為2018年11月6日-30日的工作日,繳費時間至2018年12月5日22:00截止,請2019年會計初級考生注意,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結束了。以下是報名的相關通知,一起來看看吧。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各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根據(jù)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魯財會〔2018〕4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我市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參加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本次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的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二、考試形式和考試時間

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的形式,于2019年5月11日開始。

《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得混用。

三、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以上學歷。

四、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間內登錄青島市財政局官網(http://qdcz.qingdao.gov.cn)“會計管理”模塊 “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會計初級資格報名系統(tǒng)連接,注冊并填報個人有關信息(下拉菜單選擇山東青島),通過手機短信驗證后,上傳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報名信息表。

(一)持有我省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和2018年度報考過的報名人員經報名系統(tǒng)自動審核通過后,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網上繳費,不再進行現(xiàn)場審核。

自動審核不通過的和其他報名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到考區(qū)報名點接受現(xiàn)場資格審核,經審核通過后,再進行網上繳費。現(xiàn)場審核需攜帶《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學歷證書原件(高中起點的高校在校生可用學生證代替)及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日-16日,補報名時間為11月26日-29日,現(xiàn)場審核時間為11月6日-30日的工作日,繳費時間至12月5日22:00截止。因今年的繳費首次使用青島市非稅收入管理系統(tǒng),通過網銀支付(工行、農行、建行等銀行)和二維碼(支付寶)繳費。報考人員應于繳費完成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報名是否成功。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學籍(或學校)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請注意身份證有效期。報名及考試期間,考生所持身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身份證件一般為: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港澳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我市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有關事項將于2019年4月11日前在青島市財政局官網的“會計管理”欄目、山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和山東會計信息網公布,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荚嚱Y束后,請留存準考證信息,以便查詢考試分數(shù)時使用。

(三)會計初級資格考務費每科56元。

(四)報考人員務必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報名、交費等事宜,填報信息應真實完整,照片應人臉清晰、亮度適中。報考人員繳費完成后,報考信息、照片將無法修改,因填報信息、上傳照片錯誤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或因漏繳費用導致報名失敗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報考人員應充分了解有關考試信息,請勿讓他人或培訓機構代報名,因代報名造成的有關問題,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五)考試結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對答卷的雷同情況進行排查。確認為雷同卷的,將予以公告,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證書發(fā)放

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的發(fā)放、領取等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具體事宜請關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的“人事考試”欄目。財政部門不提供單科合格成績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報名宣傳。各區(qū)(市)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網絡、廣播、報紙等宣傳媒介,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工作。

(二)做好報名組織。區(qū)(市)財政部門要加強學習,熟知工作流程,熟練操作軟件;安排好咨詢服務、現(xiàn)場審核、網上交費指導工作,嚴格個人信息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三)在報名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要深入追查、嚴厲打擊。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及工作人員,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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