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楚雄州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11月1日-30日

2018-11-05 10:09     來源:楚雄州財政局      

楚雄州財政局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財政局,州級各行政、事業(yè)、企業(yè)單位,中央、省屬駐楚各單位:

根據(jù)《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財會〔2018〕92號)要求,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9年5月11日開始舉行。現(xiàn)將楚雄州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并在全州范圍內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

二、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報名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二)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 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 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 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  三)資格審核。楚雄州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實行資格后審,即考生在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后再到報名時所選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確認,經審核合格后發(fā)放證書。

三、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的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五、考試時間及時長

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于2019年5月11日開始進行,各個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六、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18年10月31日前,各縣市公布本地區(qū)2019年度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日-30日,網上交費截止時間定于2018年12月5日。報名網址為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

駐楚雄市轄區(qū)內的州級各行政、事業(yè)、企業(yè)單位,中央、省屬單位網上報名點選擇“州級”,其余選擇所在縣市報名點即可。

(三)考試報名費:根據(jù)《云南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函》(云價收費函〔2016〕46號)精神,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56元/科?忌W上報名交費后如需回單位報銷考試費的,可憑本人身份證件、網上報名信息表和網上打印的《云南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jù)》,到州、縣市財政局開具蓋有會計類考試收費專用章的《云南省非稅收入收款收據(jù)》。初級考試網上交費開具收據(jù)時間截止日為2018年12月10日,過時不再開票。

(四)教材訂購:考生報名時可選擇向出版社直接征訂2019年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教材。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5月1至10日。請考生在該時限內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六)成績查詢及資格審查:2019年6月12日前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查詢考試成績。查詢成績合格(60分)的考生請盡快到州、縣市財政局會計科(股)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和2張小一寸照片。資格審查通過的,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2份。

(七)成績公布后,各縣市應盡快收齊《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粘貼好照片)交州財政局會計科。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網上報名上傳照片規(guī)格要求:清晰標準免冠近期照片,文件類型:jpg,照片背景:白、藍、紅。上傳照片時請用報名網站提供的照片裁剪軟件進行裁剪。

(二)我州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實行承諾制度,報考人員通過網上報名流程,視同對報名條件作出承諾,考生因報名時條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實信息所造成不能發(fā)證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州財政局會計科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報名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楚雄州財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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