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滄州補辦初級會計資格證書所需材料及申請流程

2024-01-31 16:16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河北滄州市財政局會計科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前受理初級會計資格證書補辦申請,補辦證書需要一些材料和申請流程,滿5年未領取證書的需按證書補發(fā)相關流程辦理,詳細要求如下,需要補辦證書的小伙伴抓緊時間準備相關資料進行申請啦:
 
關于補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省考辦通知要求,現(xiàn)將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補辦流程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辦流程
 
(一)合格人員登錄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tǒng)進行信息采集并通過當?shù)刎斦謺嫻芾聿块T審核(已采集的人員不用重復采集)。
 
(二)合格人員向市財政局會計科郵箱發(fā)送證書補辦申請材料,郵件標題格式:合格人員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市級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報省級財政部門。
 
(三)省級財政部門復核確認后定期報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由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履行證書補辦相關手續(xù)。
 
二、補辦材料
 
補領申報材料:
 
1、《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補發(fā)登記表》PDF版;
 
2、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正反)PDF版;
 
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PDF版;
 
4、近期免冠1寸標準證件數(shù)字彩色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
 
5、身份證信息、姓名信息有誤的,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相關證明掃描件PDF版;
 
6、修改信息的人員需交回舊證原件至市財政局會計科。
 
三、證書保管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41號)規(guī)定,對未按時領取的證書,由證書發(fā)放機構代為保管,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逐級提報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業(yè)統(tǒng)一銷毀。證書銷毀后,考生提出領取證書申請的,按證書補發(fā)相關流程辦理。
 
四、辦理時間
 
人社部要求證書補辦需要集中辦理。市財政局會計科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前受理證書補辦申請。
 
五、補辦證書領取
 
(一)現(xiàn)場領取。領取時需攜帶資料:
 
1、本人領。荷矸葑C原件。
 
2、他人代領: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考試合格人員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財政部門需要保留登記、簽字等領取記錄,留存?zhèn)洳椤?/div>
 
(二)郵寄領取。證書郵寄為合格人員自愿申請,合格人員將收證地址在報送補證材料時一并發(fā)送至市財政局會計科郵箱,證書補辦成功后以快遞形式郵寄證書,郵費由合格人員自行負擔。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317-2012545
 
市財政局會計科郵箱:czkuaijike@163.com
 
附件: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補發(fā)登記表
 
滄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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